【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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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1月22日,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控股股东变更完成。
公告提及,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出资的批复》(连政复(2024)47号),同意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89.51%股权注入至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变更完成后,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本次控股股东变更前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保持独立性。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控股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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