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永创智能 股票代码:603901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股票代码:113654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杭
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
途。
海通证券作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
“公
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受
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的相关公告,现就本次
可转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
永 02 转债。
(三)债券代码
(四)债券发行量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2 年 8 月 4
日至 2028 年 8 月 3 日。
(六)票面利率
第一年 0.30%、第二年 0.4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
第六年 2.50%。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可转债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T+4 日,2022 年 8 月 10 日,即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止(即 2023 年 2 月 10 日至 2028 年 8 月 3 日止)。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4.07 元/股,截至9月12日转股价格为13.86元/
股。(公司自2024年9月13日起“永02转债”转股价格由13.86元/股调整为
(十)评级事项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出具的跟踪
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 AA-。
(十一)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二)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海通证券。
二、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程序
永创智能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 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
销该部分股票。
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 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依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2023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前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所持有
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统一回购,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财务总监黄星鹏等 5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 185,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权
激励限制性股票 1,600,000 股,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 3,776,900 股。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308267),并向中登公司申请
办理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85,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
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82,896,351 0 482,896,35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006,900 -185,000 4,821,900
股份合计 487,903,251 -185,000 487,718,251
注:上述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参考 2024 年 9 月 4 日的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本次回购注销引起的股份变动对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
小,可转债转股价格未作调整。
海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
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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